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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2023年参军入伍指引
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一、征集对象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报名时间

(一)上半年

男兵:上年12月1日至当年2月10日

女兵:当年1月1日至当年2月10日

(二)下半年

男兵:上年12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女兵:当年7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截止以上时间。但各地县(区、市)征兵办公室会根据地区实际情况一般都会提前,各位有意向应征青年应越早报名越好,以免错过体检与政审。

三、征兵政策查询与应征报名

(一)有意向参军同学可手机或PC登录全国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查询征兵政策信息与应征报名

(二)手机扫描下列二维码直接查询与报名

全国征兵网二维码

征兵咨询

(一)学校征兵工作站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086711829

办公地址:行政楼112办公室

(二)线上征兵咨询

要咨询了解更多征兵信息的同学,可以扫码加入“培正征兵咨询”QQ群哦!

五、应征地选择

(一)学校所在地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报名入伍。

优点:相对于非珠三角地区,入伍经济待遇较高;学校提供体检、政审、役前训练、材料办理等方面保障和指导。

(二)户籍所在地

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也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应征报名;往届生仅只能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应征报名。

优点:竞争较小,入伍机会相对大


注:高校毕业生优先体检、优先批准入伍


六、报名信息填报指引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二)点击应征报名

(三)点击2023年上半年应征报名

(四)点击我已阅读报名须知

(五)填报基本信息

(六)填报学业信息

注意

1.文化程度:二本

2.学业情况:2023届毕业生上半年报名应选择毕业班生

3.学校所在地: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广东培正学院(请勿选择赤坭镇)


(七)上传照片

(八)选择应征地


(九)报名进展情况


、征兵流程

(一)上半年征兵流程

1.当年12月1日—次年2月10日前,在“全国征兵网” 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 2月15日前,网上报名成功,完成兵员资格审查和预征。

3. 3月1日前,根据应征地通知和安排,按时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免费。(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一般会在12月末左右安排体检,在校入伍同学请注意消息)。通过征兵初检初审的同学,自行打印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两张红底一寸照片到学校征兵办公室确认(地点:行政楼112办公室),从家乡入伍还需到当地征兵办公室确认。

4. 3月5日前, 对体检合格进行政治考核和家访。

5. 3月10日前,对体检、政审双合格完成役前教育。

6. 3月10日前,完成预定兵,定兵,并确定兵役部队,下达入伍通知书。

7. 3月30日前 ,送兵完毕。

(二)下半年征兵流程

1. 2022年6月30日前,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  完成兵役登记。

2. 2022年8月10日18时前, 在“全国征兵网” www.gfbzb.gov.cn  进行网上报名。

3. 8月15日前,网上报名成功,完成兵员审查和预征。

4. 9月1日前, 根据应征地通知和安排,按时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免费。(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一般会在6月末左右安排体检,在校入伍同学请注意消息)。通过征兵初检初审的同学,自行打印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两张红底一寸照片到学校征兵办公室确认(地点:行政楼112办公室),从家乡入伍还需到当地征兵办公室确认。

5. 9月5日前, 对体检合格进行政治考核和家访。

6. 9月10日前,对体检、政审双合格完成役前教育。

7. 9月10日前,完成预定兵,定兵,并确定兵役部队,下达入伍通知书。

8. 9月30日前,送兵完毕。

此信息为全国征兵网入伍流程各节点时间信息,各地武装部会根据辖区应征报名青年学业、生活、工作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请大家以应征地武装部实际安排为准,及时查看消息,并积极参加预征确认、体检、政审、役前训练、保留学籍、定兵入伍等入伍必经流程与事项。

、应征公民身体要求(摘要)

(一)年龄: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是否超龄可尝试在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会自动予以审核)

(二)身高

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三)体重

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身高/体重< kg2>)。

(四)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五)文身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六)瘢痕体质

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七)其它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详细体检标准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阅。)

、大学生应征入伍激励政策

(一)经济政策(仅供参考)

1.直招军士类:带薪,直接发工资

2.义务兵类(不发放工资,但有服义务兵役津贴在新疆、边远、艰苦等地区服役,会相对较高)

1)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补偿标准为入伍地城镇居民年平均收入):由地方政府对退役的义务兵发放,标准不低于2.5万元。花都标准(仅供参考)为4.8万元/年,两年共补偿约9.6万元,退役后由花都民政局负责发放。

2)家庭优待金:由地方政府发放,共发2年,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花都标准约4.5万元,退役后由花都民政局负责发放。

3)学费补偿:12000元/年*4=4.8万元【全国统一标准,凭《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体检政审双合格够,在全国征兵网填写并双面打印)和入伍通知书申请,或退役退役复学后,凭退役证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分别申请】,一般入伍或退伍后一年内财政拨付到学校由学校负责发放。

4)部队给的退役金:约2万多元(条件艰苦地区标准更高),退役时由部队发放。

5)部队缴纳养老和医保:约1.2万元,退役时转回地方。

6)服役期间生活津贴:1000-1100元/月,共约2.5万元。新老兵、男女兵及高温季节有所区别,由服役部队按月发放。

7)广州兵(生)源退役士兵复学生活补助金:根据退役复学后修业年限每年补助5000元/年,由广州市民政局核发。

从花都区应征入伍,综合约20余万元的经济优抚。其他地区,须咨询应征地武装部。

8)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2020年起,从花都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广州本地户籍往届毕业生服役满2年的,按本科毕业生2.5万元/人补助。

9)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2021年起,退役复学大学生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为3300元/年,请以实际发放为准。

(二)服役方面

1.大学生参军入伍四优先: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

2.考学提干

1)选改军士。服义务兵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经过批准可优先提前选改为军士;

2)考取军校。服义务兵役期间,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未满23周岁,可参加军事科目和文化科目考试考取军校;

3)优先提干。属高校毕业生,年龄未满26周岁的士兵还可以通过大学毕业生提干考试选拔为军官等(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

4)保送入学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岁;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军事共同科目考试成绩必须达到85分(含)以上。

(三)学业方面

1.保留入学资格: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伍学生在秋季开学前,持原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通知书及保留学籍证明等材料返校办理手续复学。服役期间,考取军事院校者,可以取消本校学籍。

2.免修课程: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入)学期间可申请免修 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公共类必修课程;可申请免修体育、军事、劳动教育等公共类选修课程学分,总计不超过 2 学分;可申请免体质健康测试;上述免修科目其成绩等级均可认定为 A 等(或优秀)。

3.研究生升学政策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目前的每年近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

4.免试专升本: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5.复学转专业: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入)学期间,除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国家、省禁止转专业的情形外,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毕业论文答辩绿色通道:为积极适应国家“一年两征”政策,鼓励支持更多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上半年批准入伍毕业班学生,其毕业实习可用部队新兵集训的成果替代毕业实习成绩;但学生须在入伍前完成毕业实习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可以在体检、政审通过后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绿色通道,但需已完成专业必修、选修课程、第二课堂所有学分。达到毕业条件,将按学制规定的时间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7.获军功减免学费:服役期间荣立 1 次三等功军功奖励的,退役复(入)学后减免 1 个学年的 50%学费;荣获二等功及以上军功或 2 次三等功军功的,复(入)学后免交 1 个学年学费。

8.评奖评优:退役复(入)学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校级荣誉评优、评奖,获得学校奖学金的,提高 1 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9.优先培养入党: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社团骨干、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学生军训教员等方面优先考虑。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接收预备党员时,将学生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报效祖国的思想政治表现纳入考评体系;如满足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则直接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员条件标准时可优先培养入党。

(四)就业方面

1.保留高校应届生身份: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服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复(入)学学生享受国家公务员、三支一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法干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军队文职、公安招警、专武干部等机关单位不同比例的专项招录计划与名额。

3.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

4.政法干警招录:各地区拿出政法干警招录指标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5.落户政策: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和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6.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8.消防队伍招录:《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消防员工作的通知》(2021),将退役士兵作为消防员的重要招录来源,拿出不少于年度消防员招录总规模的三分之一指标招录退役士兵。

9.就业服务:国家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10.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

(五)创业方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7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享受以下政策。

1.创业税收减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创业培训与指导: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按规定给予10000元资助。

3.创业扶持:退役军人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4.金融扶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推出“军功贷”等金融产品扶持创业,提供利率、免担保等优惠和便捷服务。

5.加强创业孵化支持:鼓励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载体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省重点培育5个左右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6.创业租金补贴: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退役军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最长3年。

7.加强创业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技能大赛、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创新活动。鼓励退役军人优秀创业项目申报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审通过的给予5—20万元资助。

8.广东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系统

https://service.dva.gd.gov.cn/tyjrJycy/index.jsp

十、应征建议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青年学子应心系祖国命运,勇担时代责任,化爱国之心为强军之行,踊跃应征入伍,把热血挥洒在祖国的每一寸山河,以钢铁身躯,守护祖国和人民的安全。国家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保障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切身利益。参军报国的优待政策越来越好,军人也是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之一,希望广大青年学子们积极响应征兵号召,到军营建功、立业、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