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其补贴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至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持有残疾证的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已按有关文件规定申请求职补贴的不能再次申领)。一般申请时间为毕业年度的9月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金额为3000元/人,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请以当年度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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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何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日期:2024年08月05日